□记者 余行 苏珊 文/图
今年3、4月间,自贡市儿童福利院连续收了四名被父母遗弃的弃婴。弃婴的涌入,使原本就已接纳了70多人的儿童福利院更加拥挤。据了解,每年,自贡均有部分婴儿因各种原因被遗弃在马路边、火车站、医院里,更有甚者还把婴儿遗弃在荒郊野外。这些被遗弃的婴儿,有的被送进福利院,得到很好的照顾;也有的生命之花在尚未绽放之际就已凋谢。
弃婴小康 无声控诉无情父母
昨日,记者在自贡市儿童福利院看到小康时,他静静地躺在摇篮里。不哭不闹,甚至连一点动静也没有。因为小康患有脑萎缩,3月17日,刚出生两天的他被狠心父母遗弃在沿滩区革新村的马路边。“4月16日进院到现在,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有见他哭叫过,对外界一点反应没有。”福利院的爱心妈妈抚摸着小康告诉记者。
由于大脑受损,现在的小康完全是植物人,对外界毫无知觉。爱心妈妈只有按时给他喂饭,按时给他换尿片。但就是在这种细心照顾下,小康的体温也远低于正常婴儿。小康进院时并没有名字,照顾他的爱心妈妈就让他跟着自己姓。“取康的名,就是想他健健康康。”爱心妈妈叹气道:“可是检查时,医生告诉我们小康不要说康复,能活下来的机会都很渺茫。”
新的情况 弃婴增多凸显社会问题
患有疾病的女弃婴小君,被人遗弃在贡井区艾叶镇。1月10日,经自贡市民政局同意,小君被送往市儿童福利院;三个月大的小玉,于3月27日,被一村民在贡井区龙潭镇路旁捡拾。小玉为兔唇。捡拾者报派出所后,4月9日,经市民政局同意,也送往儿童福利院。小鹏,男,1个月大,患有腹膜炎。4月9日,大安街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在辖区“仁和半岛”广场黄果树下发现了他,经市民政局同意,送往市儿童福利院;小康,男,3月17日在沿滩区革新村一路旁被人发现,送至民警岗亭。经市民政局同意送儿童福利院……
每收养一个弃婴,自贡市儿童福利院都会进行详细的登记,以便孩子们长大后,能有证明其出生的线索。“但大多亲生父母遗弃骨肉时,除了孩子身上的衣物外,其他的都没留下。这些父母生怕孩子今后找上门,给自己添麻烦。”一位爱心妈妈告诉记者。
据了解,仅仅今年年初到现在,自贡市儿童福利院就先后接收了4个弃婴,“这比往几年更多,同时还有人打电话给院方,希望收留别的弃婴。”今年出现的新情况,让长期在儿童福利院工作的院长李永秀感到震惊。她表示:“弃婴现象正在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资金困扰 把弃婴抚养成人需27万
据自贡市民政局资料显示,目前,全市有弃婴等孤残儿童700多名,而市儿童福利院收留的就有76名。然而,该院建设时的设计标准能接纳70个孩子,“现已严重超员。一些在外地上学的孩子回院后,甚至只有打地铺睡觉。而爱心妈妈照顾起这些孩子,也明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福利院工作人员缺乏不说,照料弃婴所需费用也让民政福利部门捉襟见肘。据了解,被遗弃的孩子,大部分要么是女孩,要么身患各种疾病。“因而光是为弃婴花钱医病,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民政工作人员估算,一个弃婴被送到儿童福利院的费用,按自贡的生活标准,直接费用包括了生活、医疗、护理、教育等;而间接费用则包括管理办公费、工人工资、固定资产的折旧、绿化、水、电、暖、有线电视等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平均一个弃婴每年至少需要1.5万元,这还不包括大型医疗手术费。如果抚养到18岁,花费在一个弃婴身上的资金就高达27万元,“部分有病的孩子长大后,只能送到其他福利机构进行终身照料”。
同时因物价因素,更加剧了福利院的资金困难。“小鹏、小玉的医疗费,都是由妈妈们用工资垫付的。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李永秀向记者说道。
市民声音 遗弃亲骨肉法理不容
说起弃婴,自贡市首家爱婴医院——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党办主任周启龙也眉头紧皱。据他介绍,近几年,保健院曾多次出现弃婴行为。“有的父母是早就计划着把孩子丢弃在医院里,而有的则因拿不出医药费,临时将孩子寄托给医院”。
周启龙举例说,2006年,有个女婴患先天性心脏病,其父母用假电话、假地址登记后住进保健院。院里发现情况后,及时报了警,但医院也对孩子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免费治疗。在派出所核查孩子无人认领后,不得不把孩子送往大安区某福利院。
周启龙告诉记者,遇到弃婴,作为医疗服务机构,没有办法抚养弃婴,只能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尽可能的将孩子医治到身体相对稳定,送福利机构抚养,“如果孩子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得到市民的领养”,但他表示,这样的几率非常小。
初为人母的曾女士谈到弃婴问题就异常气愤:“那些家长太没良心了,孩子是自己的亲骨肉,怎么就那么狠心的抛弃了呢?”“我刚生了孩子,但时间稍微长点看不到孩子的话我就很着急、很想她。”善良的曾女士根本无法想象丢掉孩子的情景。
李先生的女儿虽然出世时就患上了残疾,夫妇俩在伤心的同时,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亲骨肉,“我们努力将女儿抚养成人”李先生告诉记者。而儿子已经两岁的张先生认为,遗弃孩子,不管从道德上、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从社会道德层面讲,父母应对亲生骨肉尽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如果遗弃,还触犯了法律。”
法律解读
遗弃婴儿情节严重将判刑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上述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构成遗弃罪。
法律还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且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
对于自贡的弃婴问题,长期从事社会福利事业的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戴明宏表示:市民或者单位发现弃婴的,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于社会福利院接收的弃婴都是经公安部门确定无法找到父母的,因此很难在源头上进行监管和防范。而所发现的弃婴、弃童几乎所有的都是存在残疾或者患有疾病的孩童,父母因家庭原因或者经济原因丢弃孩子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是受到谴责的。
戴明宏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所倡导的是从社会道德的范畴要求新生儿的父母,不管新生儿是不是残疾、是男是女,父母都应该尽到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政府一直在加强对新生儿父母责任感的教育。不过,针对时有发生的弃婴事件,戴明宏表示,如果真的是找不到父母的小孩,市社会福利机构肯定会接纳,并且好好的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