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勇/文
重庆市丰都县许明寺镇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中,按批发价为当地村民配送碘盐,但不少村民却不愿买。为完成任务,一些村社打起了正在申请低保的村民的主意:按每个低保名额50公斤或25公斤硬性摊派。(见12日《今日晚报》)
消除碘缺乏病,和村民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配送碘盐收取适当的费用也无可厚非,应该说本来这也是一项很及时、很合理的爱民政策。但是,村民有购买或不购买,以及买多少碘盐的权利,这样的权利不容侵犯。
而买盐巴、吃低保是两回事,低保“捆绑”盐巴显然是无理和荒唐的。有关规定早有说明,“只要人均年收入不足1200元的村民就可以申请低保”。村民收入微薄才是领低保的依据,根本没有“要吃低保先买盐”的“霸王条约”。可以说,申领低保没有设置其他无谓的障碍,任何人无权人为增添附加条件。
另外,“按每个低保名额50公斤或25公斤硬性摊派”,相信任何有脑子的人都知道:碘盐再好,日常消耗的量依旧是有限的,过量食用有害无益。摊派碘盐严重超越了村民对碘盐的需求,显然会成为低保户严重的负担。政策的关爱无形中脱离初衷,爱民之策无疑转化为扰民之举了。
最后要说的是,权力拥有者切不可置国家法律和百姓权益不顾,胡乱挥舞手中权力,制造一些莫名其妙的扰民闹剧。相信纵使闹剧最终“谢幕”,权力拥有者能自圆其说,政府形象和信誉必然会因此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