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小虹28日说,近日,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妇产科、呼吸内科、心内科等专家对孕妇李丽云之死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评审形成共同意见:患者就诊前10天出现咳嗽、咳血、呼吸困难,到医院就诊时病情已经很严重。就诊后医院采取了吸氧、强心和抗感染等措施,只有剖宫手术才可能挽救胎儿生命,但由于手术签字受到干扰,患者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心肺功能极差,造成死亡难以避免,患者最终死于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
法律规定医院有“特殊干预权”,但前提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没有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在此事件中,医院的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的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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