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日上午,宜宾市高县月江林区派出所在福溪例行检查时,成功挡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并将其救下。这只可爱的小家伙将于近日放归山林。
8日9时左右,一名手提编织袋的村民在经过月江林区派出所设在福溪的检查点时神情十分紧张。警觉的检查人员立即上前盘问,发现其编织袋内装的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
民警发现,这只“果子狸”身长1米左右,重约3.5公斤(见图)。涉案男子马某某自称系高县胜天镇三河村村民,8日早上在汉王山下用放了毒药的食物引诱“果子狸”吃下后将其抓获,随后拿到市场上去卖。
据月江林区派出所有关人员介绍,“果子狸”也叫花面狸、白鼻狗、花面棕榈猫等,属灵猫科果子狸属(Paguma)。该属只有一个物种,与本科其他物种同属于食肉动物中的原始类群。“果子狸”是珍贵的毛皮和肉用的野生动物,体色为黄灰褐色,头部色较黑,由额头至鼻梁有一条明显的四带,眼下及耳下具白斑,背部体毛灰棕色。后头、肩、四肢末端及尾巴后半部为黑色,四肢短壮,各具五趾。趾端有爪,爪稍有伸缩性;尾长,约为体长的三分之二。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目前,月江林区派出所已将果子狸收缴,并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该违法嫌疑人马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由于这只果子狸吃下毒药,身体十分虚弱,林区派出所民警正在对其进行救护,如果其身体状况恢复得好,将于近日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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