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盗窃一只鹦鹉和一只鹩哥,内江一名男子近日被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7年12月14日8时许,家住内江市市中区交通乡同意村的谢辉(男,18岁)在内江市中区玉溪路一家居民楼顶盗窃被害人廖某某的鹦鹉、鹩哥各一只。
谢辉逃离现场后,被廖某某在路上巧遇,廖某某随即报警,警察接报后火速赶赴现场,将谢辉人赃俱获。经鉴定:鹦鹉价值4000元,鹩哥价值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